医院药学基金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京药学会 -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1241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推动南京地区医院药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增强药学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临床更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药品,提高医疗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始进行2022年医院药学科研课题的征集工作,下面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南京药学会-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资助科研课题研究方向为:临床药学方向,包括药物再评价的研究、治疗药物监测方法的研究、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合理用药理论、实践、管理和方法等研究,也包括临床药师工作和管理方法的研究等。

二、申报对象为具有南京药学会团体会员资格,遵守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的南京地区医疗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第一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主持人,并从事实质性研究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完成课题所具备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019-2021年已获正式立项的基金资助科研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在课题未能办理结题的,不得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再次申报新课题。

(二)课题第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应完整、合理。

(三)课题依托单位必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研究经费。

(四)课题依托单位应具有课题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五)课题第一负责人和课题依托单位应具有完成课题的信誉度。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南京药学会——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通过课题依托单位向南京药学会提出申请。

(二)《南京药学会——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A4纸打印并装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至南京药学会邮箱(E-mail:njyaoxuehui@sina.com)

(三)课题依托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五、课题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南京药学会——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电子版请从“南京药学会”——“医院药学基金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萍  13605171239 、沈金宝13851676768

地址:南京市运粮河西路99号圣和药业文化交流中心207室。

南京药学会

O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宁药会[202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