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历史传承

南京药学会历史传承

1929年10月6日,中华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前身)在上海同德医专召开,决议在南京设立分会,并报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备案认可。南京分会是全国各省市药学会中成立最早的地方分会,也是南京药学会的前身。 

第一届理事会:1930年7月14日中国药学会南京分会正式成立,会址设在松涛巷21号。理事有:陈璞、于达望、梁任枢、徐定模、朱衫青、钱云蒸等。 

第二届理事会:南京分会的第二届年会及理事会情况尚无资料留存。 

第三届理事会:南京分会的第三届理事会于1959年改选组成。理事长:陈思义,副理事长:沉渤;理事15人:汪守默、刘国杰、彭司勋、叶三多、李炳鲁、王殿翔、叶桔泉、李成功、濮存智、李成、裴鉴、赵越耕、陈德华、张淑芳、陈刚。 

1962年江苏省成立了中国药学会江苏分会,南京分会易名为中国药学会江苏省南京分会。 

第四届理事会:1979年改选组成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届理事会由42人组成,陈思义担任理事长,江守默、叶桔泉、刘国杰、彭司勋、周太炎、李成功、陈刚等7人担任副理事长。 

第五届理事会:1986年7月12日,经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中国药学会江苏省南京分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43人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由南京市卫生局局长薛桂华任理事长,严永清等5人任副理事长。本届理事会增设了常务理事和5个工作委员会及4个专业学会,同时聘请彭司勋、叶桔泉、刘国杰、周太炎、江守默等12位著名学者为名誉顾问。 

1987年经中国药学会同意,南京分会为单列市分会,定名为中国药学会南京分会。 

第六届理事会:1991年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南京市民政局审核批准,我会以“南京药学会”进行法人登记,同年11月29日第六届理事会诞生,由45人组成,严永清任理事长,王孟、华维一、陈刚、周禧南、屠锡德任副理事长。 

第七届理事会:1996年12月经换届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先后由王绮纹、严永清任理事长,邵志高、屠锡德、周禧南、孙奋治、李家淼、陈志一、陆晓和7人任副理事长。 

第八届理事会:2002年12月6日成立的第八届理事会由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首强任理事长,丁安伟、汤卫国、余伯阳、吴、李家淼、邵志高、陆晓和、陈志一、熊晓明等9人任副理事长;严永清任名誉理事长。 

第九届理事会:2009年4月10日南京药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海陵药业会议中心召开,大会通过新的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南京药学会第九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01名(其中常务理事29名),严永清任名誉理事长;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万进任理事长,丁安伟、丁海洋、方祝元、王广基、任晋生、宋小骏、汤卫国、何光明、孟玲、周长江、周耀平等11人任副理事长;刘义保任秘书长。 

第九届理事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立4个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顾问与咨询委员会)和6个学科专业委员会(药理专业委员会、药剂专业委员会、药分药化专业委员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药专业委员会、药事管理学专业委员会)。

第十届理事会:2015年11月10日南京药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召开,大会通过了第一次修订的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南京药学会第十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40名(其中,常务理事45名),严永清、王广基任名誉理事长;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华文任理事长,王秋霜、朱佳、刘义保、汤卫国、李放、吴启南、宋小骏、张骏、张建义、周长江、孟玲、姚文兵、殷晓进、陶宜富、戴胜辉等15人任副理事长,刘义保任秘书长。(期间:李放、姚文兵、戴胜辉因工作原因先后辞去副理事长职务,理事会先后增选王正华、沈菊平、张小广为副理事长)

第十届理事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立5个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技术协作与咨询服务、科普工作委员会)和8个学科专业委员会(药物化学与药物分析专业委员会、药剂与药理专业委员会、中药专业委员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药物再评价专业委员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

第十一届理事会:2020年11月29日南京药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召开,大会通过了第二次修订的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南京药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18名、理事单位56家(其中,常务理事38名、常务理事单位25家);严永清、王广基、孟玲任名誉理事长;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华文任理事长,王正华、王秋霜、王勇、王峰、尤启冬、朱佳、张小广、张建义、季爱民、殷晓进、曹鹏、葛卫红等12人任副理事长,李萍任秘书长。第一届监事会由金有生章映欢、魏民3 人组成,金有生任监事会主席。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理事会党建领导小组,由华文任组长,王正华、朱佳任副组长,王峰、张建义、曹玲、李萍为组员。

根据新修订的学会章程,秘书处为学会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作委员会为协助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处理专项工作或任务的办事机构。第十一届理事会设立5个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与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技术协作与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药学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根据新修订的学会章程,学科专业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服务委员会(服务部)作为本会的分支机构。学科专业委员会是本会开展学术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各学科领域学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专业技术服务委员会(服务部)是本会承担专业技术服务等业务活动的基本组织,相应的学科专业委员会是其开展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支撑。根据实际设立8个学科专业委会(药物化学与药物分析专业委员会、药剂与药理专业委员会、中药专业委员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药物再评价专业委员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和1个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咨询评估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