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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出台百年学会建设纲要 全面开启百年学会建设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636

日前,南京药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药学会百年学会建设纲要》。纲要共分五个部分22条。第一部分是百年学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第二、第三、第四部分是百年学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共17条,第五部分是落实纲要的措施和要求,共3条。

纲要指出,南京药学会是中国药学会最早的地方分会。1929年10月,中华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前身)在上海同德医专召开会议,决议在南京设立分会。从那时起,南京药学会就同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历经风雨、几经沉浮。自201511月南京药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通过2019年10月的建会90周年纪念活动和2020年11月的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南京药学会逐步形成了“传承·创新·发展”的理念和“科学、民主、依法、依章、廉洁”的办会原则,确立了四个服务的职责定位和三个促进的目标导向,提出了建设百年学会的奋斗目标。

纲要明确,百年学会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依据《南京药学会章程》,在市科协领导指导下、在中国药学会和江苏省药学会专业指导下,始终坚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党对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践行“传承·创新·发展”理念、持续落实“科学、民主、依法、依章、廉洁”办会原则、持续强化创新争先的“品牌”意识等五个基本遵循,构建学会建设新格局,提升学会治理能力;始终坚持药学工作者服务南京创新名城建设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提高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等四个职责定位,打造学会服务新品牌,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始终坚持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药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与提高等三个目标导向,培育学会发展新动能,提升学会助力能力;以党建带会建、以服务创品牌、以创新求发展,在南京市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和谱写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篇章的进程中贡献学会力量。

纲要确定的百年学会建设主要目标是2029年建会100年时,南京药学会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南京高水平5A学会,形成3-5个具有南京特色的学会品牌;市委市政府联系药学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助力药学人才成长与提高、服务药学工作者高质量发展的“药师之家”;促进医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服务南京创新名城建设的创新平台;普及和推广药学新科技,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提高民科学素质的重要社会力量;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高水平医药科技创新智库。

纲要提出,坚持五个基本遵循,以党建带会建,构建学会建设新格局,提升学会治理能力。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全面加强党对学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学会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引领学会建设,不断增强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科学性。要严格落实《理事会工作规则》,不断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组织领导学会重点工作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委员会建设。要加强学会秘书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会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完善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学会发展智库建设,为百年学会建设建言献策。

纲要提出,坚持四个服务的职责定位,打造学会服务新品牌,提升学会服务能力。要以服务会员学术成长为核心,努力打造服务药学工作者高水平提升的“药师之家”。要以服务行业科技发展为根本,努力构建服务南京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要以服务社会进步为己任,努力创造服务市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的新业绩。要以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为重点,努力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高水平医药科技创新智库。

纲要提出,坚持三个促进的目标导向,培育药学发展新动能,提升学会助力能力。要积极实施促进青年药学人才成长的助力行动,推动青年药学人才培养和储备。要积极培育学会学术交流与协作的新载体,推动技术协作取得新发展。要持续推进科研专项资助资金的项目品牌建设,不断扩大项目覆盖面、不断提升资助资金使用效能。要持续推进学会技术咨询评估业务活动,助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要积极开展团体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提升学会助力能力与水平。要积极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培育助力人才成长、事业发展、社会进步的新品牌。要以南京都市圈城市药学会为重点,积极扩大学会的对外交流。

纲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百年学会建设。要加强宣传、要广泛动员。加强组织、认真落实。要加强考评、持续推进。